中央社 2011/04/28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8日電)男子林俊忠未經過日商公司同意與授權,向商店兜售仿冒的1公斤包裝鰹魚風味「烹大師」調味品,侵害日商商標權。板橋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以林男觸犯商標法等,提起公訴。
起訴書表示,日商味之素公司向內政部警政署保二總隊檢舉,市售的「烹大師」發現有仿冒品,報請檢警偵辦。
警政署保智大隊調查,獲悉林俊忠從民國98年起,分別由貨運司機送貨,販售仿冒的鰹魚風味「烹大師」,販售地點遍及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雜糧商店。
林俊忠在取得商店的款項或支票後,換取現金獲利,危害日商公司的商標權;不過,林男拒絕供出仿冒的「烹大師」調味品來源。
檢警在調查時,還查出有商店販售的仿冒調味品,是由其他的商家與大盤商販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