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1/06/16〔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夫簡訊:出來陪我,8小時1萬元
新北市劉姓男子指控,中國籍林姓妻子行房時要求1次給2、3000元,林女反控丈夫看完A片後,要她模仿片中動作嘿咻,若拒絕就不准她睡覺,2人都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最後林女拿出劉某所傳的1封簡訊,內容為「有空出來陪我,8小時1萬元,因為我們至少當親密情人好嗎?」法官認為劉某明顯把妻子當做「鐘點情人」,判准離婚。
劉某說,他經介紹認識林女,交往後提出結婚要求,不料林女利用婚姻機會來台工作賺錢,還表明不生小孩,在家不洗衣煮飯,每次行房都要給2、3000元不等現金,不給就像討債一樣,狂追討欠款。去年5月,他追問林女行蹤發生爭吵,竟遭打傷,後來林女離家不歸,還告狀聲請家暴令,他對這段婚姻心灰意冷。
林女則否認行房要錢說,反控劉某經常晚上看完A片,要她仿效片中動作嘿咻,若拒絕,就會將電視開到最大聲,電燈全部打開,不准她睡覺。林女還說,劉某遭毆打一事並非事實,實際上是劉出拳毆打,婆婆聞聲上樓阻止並報警,法院才會核發保護令。
妻離家1年 法官認已無夫妻情分
法官審理認為,2人去年5月就曾發生嚴重肢體衝突,雙方都受傷,林女當日離家迄今已1年,今年4月劉某竟傳「有空出來陪我,8小時1萬元,因為我們至少當親密情人好嗎?」給林女,完全是把林女當做「鐘點情人」,可見雙方已無夫妻情分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