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新竹縣黃姓男子疑因外面有小三,回國後先去找小三溫存2天,並塗改護照入境戳章,藉以向元配「證明」,哪知出國時被移民署發現在護照上動手腳,昨天新竹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43歲黃姓男子因不願妻子知悉他入境的日期,明明入境時間在今年6月23日,竟於當晚在小三住處,將自己護照入境查驗戳章日期塗改成6月25日,藉以向妻子表示自己是在25日才回國。
結果在7月26日上午9點半,黃男要從桃園機場出境,在機場出境查驗台出示護照時,被移民署人員識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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