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MAY 桃園平鎮
擁有高學歷、高收入的前妹婿,大學時即奉子結婚,生了兩個兒子後,以離婚收場。
離婚後,孩子跟著奶奶生活,小學時作文課寫「我的媽嗎」,哭了二堂課的長孫問奶奶說:「奶奶,我可以叫你媽媽嗎?」老二國中時,因想念已有第二段婚姻的父親,獨自從台北步行上國道要找爸爸,被國道警察發現護送回家,因為他只知道這條路能到爸爸家。
前妹婿的第二段婚姻生了一兒一女,唯一的女兒比較幸福,擁有十幾年的父愛,而第二任妻子只要錢,對於外遇不斷的老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自視甚高的前妹婿,高階主管工作不超過五年就想換老闆,但過了不惑之年後,工作不好找,於是在失業當中再一次結束婚姻。
後來他轉戰大陸,並有了第三段婚姻,也生了一子。我們原本祝福已過五十歲的他找到真愛,但他因年紀已大,工作變得不順利,一度屈就汽車銷售員,以致總是鬱鬱寡歡。
而第一段婚姻生的兒子,結婚時也沒有通知他。我常在想,不斷的追尋真愛、結三次婚、生五個孩子的他,真的幸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