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看電子信「合理」 外遇醫師訴離不准 |
懷疑另一半外遇,從臉書、電子信追查具證據力!于姓醫師以妻子懷疑他有小三,開啟私人電子信箱,侵害夫妻間應有的隱私提離婚,醫師妻則出具電子信證實2人確有曖昧。法官認為妨害婚姻案常以隱密方式進行,被害人舉證不易,醫師妻為了解丈夫是否不忠,開啟丈夫電子信合乎比例原則,電子信有證據力,駁回醫師離婚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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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偷看電子信「合理」 外遇醫師訴離不准 |
懷疑另一半外遇,從臉書、電子信追查具證據力!于姓醫師以妻子懷疑他有小三,開啟私人電子信箱,侵害夫妻間應有的隱私提離婚,醫師妻則出具電子信證實2人確有曖昧。法官認為妨害婚姻案常以隱密方式進行,被害人舉證不易,醫師妻為了解丈夫是否不忠,開啟丈夫電子信合乎比例原則,電子信有證據力,駁回醫師離婚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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