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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三年內三成被告 諾亞舟侵權何其瘋狂

鉅亨網楊祺•上海 2009/3/25

日前,一則關于諾亞舟的侵權新聞,再次掀起輿論界波瀾。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深圳萬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諾亞舟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責令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相關產品,並予以銷毀,同時連帶賠償經濟損失50萬。驚人的是,諾亞舟侵權問題並非第一次被媒體曝光。早在2007年7月,諾亞舟公司便因侵權下載被北京仁愛教育研究所推上了被告席,並且因為未停止侵權行為,被二次訴訟。而這一次,諾亞舟似乎想延續以往的作風,因為侵權仍在繼續……

事件回顧:

2008年9月2日,國內第一台點讀機生產商深圳萬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委託人,在深圳某圖書市場以3592元購得4台諾亞舟點讀學習機NP12,于11月中旬一紙訴狀起訴至深圳中院。萬虹公司稱,該公司享有專利號為ZL200420003299.8的“電子發音書裝置”的獨佔許可使用權,被告諾亞舟未經許可產銷諾亞舟點讀學習機,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審判過程中,諾亞舟未向法院提交書面答辯狀。在口頭答辯過程中,被告稱已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不構成侵權,同時平治公司本身是合法銷售,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深圳中院在審理中認為,原告的專利權處于合法有效狀態,依法受法律保護,被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不影響案件審理。因此,被告辯稱不構成侵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深圳中院在判決書中,責令諾亞舟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同時賠償萬虹公司連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

調查追蹤:

作為電子教育行業中的知名上市公司,諾亞舟一直佔據著國內電子教育市場相當大的份額,然而卻頻頻爆出侵權醜聞。深圳萬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鄧經理透露,目前為止,沒有收到諾亞舟上訴的法院傳票,諾亞舟公司也未針對侵權訴訟案與萬虹公司進行交涉。因此,尚未明確諾亞舟公司是否履行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同時該發言人指出,諾亞舟公司在其點讀產品中使用“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技術的並非僅限于NP12一款產品,雖然深圳萬虹公司暫時未為對諾亞舟公司新推出的瘋狂寶貝系列提起訴訟,但該系列點讀機同樣侵權使用了“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技術。

據悉,諾亞舟的狀元郎系列點讀機已停產。但公司未對NP12點讀機進行回收銷毀,經銷商處若有該型號點讀機的存貨,消費者仍可以在市場上買到。同時,諾亞舟還對萬虹公司所指的瘋狂寶貝系列點讀機大加推薦,從諾亞舟對該系列產品的推薦力度來看,該系列產品作為諾亞舟點讀機的主打產品,並未受到本次侵權訴訟案的影響。

侵權何時停止?

縱觀諾亞舟成立四年多來的發展歷程,從虛假廣告事件到產品含有害物質報導,以及剛剛平息未久的下載侵權風波,07、08年,諾亞舟公司似乎一路從風口浪尖中走過。事實上,點讀機侵權行為,並非諾亞舟一家所為。深圳萬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鄧經理指出,除諾亞舟公司,市場上還有其他品牌的點讀機生產商同樣侵犯其專利權,該公司正擬採取下一步行動。

電子教育行業作為新興產業,市場上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規范。同時,由于受保健品市場行銷方式的誤導,許多該行業的廠商忽視了產品功能和內容服務創新。這些原因導致了一系列侵權風波的湧現。步步高、好記星等知名品牌都曾因提供侵權下載被狀告至法院。

在頻頻被曝光的負面事件背后,企業的社會誠信度值得考量。以往的訴訟案例中,大多數被推上被告席的電子教育產品生產商對其侵權行為百般辯駁,卻沒有將注意力集中到技術創新上。而標榜以中國教育輔助第一品牌為戰略目標的諾亞舟公司,也屢次捲入知識產權糾紛。電子教育行業的規范發展不免使人擔憂。

而在本案法院一審判決后,諾亞舟公司雖已停止了型號為NP12的點讀機生產,卻未對其做出召回銷毀,而且在其他系列的點讀機產品中也被指出採用了相關專利技術,侵權行為尚未停止。

到目前為止,諾亞舟方面仍未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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