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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李雲光外遇 轉戰「主客場


中華男籃隊前總教練李雲光婚外情案昨天開庭,兩人承認趁李妻不在家時,到李住處發生多次性關係,也曾在李雲光任教的台北市立體育學院發生過幾次性關係。
外遇對象蕭姓女子當庭啜泣說「我知道錯了,對不起家人及對方」,希望李妻同意和解,願切結承諾,如再犯就付高額賠償金。李妻聽到後表情木然,未答應和解,表示要「再考慮」。

李雲光(四十三歲)十七年前結婚,婚後三年到國中教籃球時,結識當年十五歲的蕭姓國中女學生(廿九歲),前年李妻發現兩人有曖昧關係,但選擇原諒。

但李妻後來又發現蕭女傳給丈夫的曖昧電子郵件,認為兩人藕斷絲連,追問丈夫,才知道兩人舊情復燃,她憤而提告。今年五月,檢方將李雲光、蕭姓女子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李雲光、蕭女及李妻開庭結束後各自步出法庭,沒有交談、互動,也都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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