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7/08 01:47
保智大隊第三中隊嘉義分隊日前接獲線報,指稱臺南市某『汽車零件製造工廠』,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授權,擅自製造、販售所申請商標改裝汽車零件LED車頭、尾燈組件等商品,經蒐證確有仿冒侵權之嫌,當場查獲上列不法之汽車零件近八千件,每組市價三萬多元,共計侵權達數仟萬元以上。
據警方指出,該案涉嫌人利用開設汽車零件『製造工廠』,私自將本身之商標「Art Strong」開模刻印於商品上,或使用「Art Strong」之商標貼紙覆蓋貼於仿冒正規「KATUNING、Ka.tuninG」商品上,以魚目混珠方式,外銷包含歐美、德國、日本等國外市場,牟取不法利益。
這次於搜索時查扣高級名牌汽車零件改裝LED車燈包括;寶馬(BMW)、奧迪A6(AUDI)、福斯(Golf)、歐寶(OPEL)等較有知名度國外暢銷汽車燈具組件,符合歐美、德國、日本市場上之需求,產品之款式新潮時尚具有多元化,樣式琳瑯滿目。
保智大隊第三中隊嘉義分隊特別呼籲民眾,以國家商譽為重,配合政府查緝違反商標權法之政策切勿因貪小便宜而購買仿冒品,各商家不要販賣仿冒品牟取個人私利而妨礙國家大利,亦勿輕忽政府查緝違反商標權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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